懸挑腳手架的搭設高度不超越20米。懸挑梁截面高度不該小于160mm。每個型鋼懸挑梁外端,宜設置鋼絲繩或鋼拉桿與上一層建筑結構斜拉結,鋼絲繩、鋼拉桿作為附加穩妥措施,不參與懸挑鋼梁受力計算。懸挑梁尾端應在兩處及以上。
固定于鋼筋混凝土梁板結構上。錨固型鋼懸挑梁的U型鋼筋拉環或錨固螺栓直徑不宜小于16mm。懸挑鋼梁懸挑長度一般狀況下不超越2m能滿足施工需求,但在工程結構局部有可能滿足不了使用要求,局部懸挑長度不宜超越3米。
超越一定規劃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計劃應當由施工單位安排舉行專家論證會。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施工總承包單位安排舉行專家論證會。
超越一定規劃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范圍,腳手架工程:
(一)搭設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鋼管腳手架工程。
(二)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著式整體和分片提升腳手架工程。
(三)架體高度20m及以上懸挑式腳手架工程。